各位业主:
2007年至2016年间,依据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精神,双牌县住建局对项目施工单位或个人业主按工程造价2%收取了安全文明措施押金,后通过播报、函告、纪委现场清退等方式进行了退还。截至目前,仍尚有部分业主未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优化营商环境,彻底纠正安全文明措施押金退还不到位的问题,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办理时间】请尚未办理安全文明措施押金退还事宜的业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地点】双牌县住建局财务室
【办理流程】凭安全文明措施押金缴款单到县住建局财务室核对(如缴款单已遗失,则本人写出书面承诺)→收款人写出领条,具明开户行,户名,账号→退还押金
【温馨提示】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交款的,原则上用公司账户,经办人是法人代表的,出具法人代表证明文件,不是法人代表的,出具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附:未办理安全文明措施押金退还手续情况明细表
中共双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中共双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编辑: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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