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稳岗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残联字[2020]1号)以及省残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稳岗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切实帮助普通盲人按摩门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私营业主、自主创业残疾人等克服疫情影响,减轻负担,实现稳岗就业,进行相应补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标准
1、对普通盲人按摩门店(列入就业示范基地扶持的除外)、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私营业主,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
2、对省、市、县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阳光扶贫示范基地,按分级负责的原则,从本级残保金中列支,分别按不低于4万、3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性服务费用。
二、补贴范围
1、双牌县户籍(在省内其他市州创业的,由创业组织登记注册地残联负责落实;在外省创业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2、本省户籍,在我县创业的。
3、外省户籍,在我县创业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补贴须提供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第二代残疾人证、门店照片。
2.残疾人有多个合法门店的,实行一证一补,须分别提供多个证照及房租有效凭证。
3.残疾人创业者门店为自有房产,租赁有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可以申请补贴。
四、要求
1、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私营业主要求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残疾人。
2、享受房租补贴的盲人按摩门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须在2020年1月23日前登记注册,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须在2020年7月24日前,到县残联一楼大厅办理,逾期不给予办理。
双牌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7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双牌县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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