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1]15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在全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
二、试鸣范围
县中心城区。
三、警报鸣放信号顺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三分钟,鸣放结束;
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5分钟。
四、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警报鸣放期间,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勿恐慌。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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