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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法院发布(2023)湘1123破1号债权申报公告

来源: 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人民法院 编辑:唐雯 2023-08-11 0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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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湘1123破1号

本院根据双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7月25日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0月3日前,向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双牌县泷泊镇永水路1号日月星河湾售楼部三楼,邮政编码425200,联系方式:欧阳淞17774633345,彭政文1822946272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永州市日月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来源: 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人民法院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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