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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纪委监委 编辑:陈文英 2023-08-15 1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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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现将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双牌县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卢彩松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问题。2022年7月8日,卢彩松饮酒后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双牌县紫金南路与四中路交叉路口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2022年7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卢彩松作出罚款251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3月,卢彩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蒋宁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11日,蒋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零陵区南津中路零陵体育馆对面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2022年9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蒋宁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3月,蒋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双牌县蔡里口中心小学教师唐泽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9月15日,唐泽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大良公路良村路口与双牌大道交叉路口2公里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测定,唐泽锋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4.64mg/100ml。2022年9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泽锋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5月,唐泽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双牌县中医医院院委会成员唐文波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月13日,唐文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阳明路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2023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文波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唐文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双牌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蒋小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2月20日,蒋小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双牌县双红公路霞灯村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65mg/100ml。2023年2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蒋小春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蒋小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通过纪法学习、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示范带头作用,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法治观念、遵守社会公德。县纪委监委将对发生在党的二十大以后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驾醉驾等五类问题有关线索全面起底排查,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深挖彻查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双牌县纪委监委

2023年8月15日

来源: 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纪委监委

编辑:陈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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