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灵芳 杨橄榄)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司法局出台《关于成立双牌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双牌县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的通知》文件,这是结合双牌县企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多方优势,加强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成立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商事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商会组织协调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商会调解工作,进一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企业的各类纠纷及时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
商会调解包括商会人民调解和商会商事调解两种类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涉及商会会员的民间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企业与职工之间、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借款、劳动争议、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主要调解民营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企业内部、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适合商事调解的民商事纠纷。具体工作中由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积极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双牌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和提供法律服务,支持配合商会调解工作的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努力构建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新格局,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灵芳 杨橄榄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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