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唐强林)“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最原始、最直接的凭证,你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缺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建议严格按照《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等规定拟定劳动合同,减少用工管理风险。”这是今年双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用人单位发出的首份仲裁建议书的内容。
该仲裁建议书是双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出具结案文书的同时,用以向用人单位指出用工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具有针对性强、指引清晰等特点,旨在达到“裁决一起争议、规范一个企业”的目的。该企业收到仲裁建议书后,表示将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规范用工。
下一步,双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常态化仲裁建议机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帮企业“问诊把脉”,针对劳动用工管理疏漏“对症下药”,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开好良方”,促进全县就业和劳动关系稳定。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强林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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