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王黎)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民宿、出租屋等经营性住宿场所,需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可仍有个别经营者不重视无视相关法律规定。
近日,双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家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未询问、未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员入住“五必须”规定。
该宾馆自身管理不严,信息登记不规范,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双牌县公安局给予该宾馆罚款1万人民币,停业整顿15日,对该宾馆工作人员不如实登记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黎
编辑: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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