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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恶意串通骗钱财 检察监督护公正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司法局 编辑:唐雯 2023-11-14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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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卢某文因生意亏损高额负债,2018年期间,卢某文的债权人到双牌县人民法院起诉,导致卢某文在双牌县泷泊镇吉江村的山林(收益)被法院查封,并组织拍卖。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卢某文与申某、卢某华恶意串通、伪造借条、捏造民间借贷纠纷,由申某、卢某华分别于2018年5月7日、6月4日诉至双牌县法院,要求卢某文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200600元。在案件审理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协议,该院于同年5月15日、6月7日相继作出(2018)湘1123民初347号、437号民事调解,由卢某文偿还本息共计1126000元。申某、卢某华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分配,共领取执行案款417445.32元。

二、案件主要特点

(一)案件疑点重重。一是借条备注现金交付,不符合日常大额借贷交易的习惯。二是借了多年并经多次催讨拒不归还的巨款,提起诉讼后仅用3天时间就以调解方式结案,庭审中原、被告配合默契,未出现任何对抗争议,明显有悖常理。三是只有初中文化、20岁出头的农民卢某华具备借款60万元的经济能力,更令人生疑。

(二)甄别审查难度大。原告卢某华提供的证据仅为4张借条,借条上注明为现金支付,并且原被告双方在庭审过程中配合默契,以调解方式结案,迷惑性大,法院在审查环节难以判断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三)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难度大。一是该案卷中有效证据仅4张借条,调解笔录中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不便开展调查。二是确认原告卢某华经济能力及借款时款项来源难度大,仅能通过查询卢某华所有开户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来初步判断。三是突破口供难度大,只有在外围证据足够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讯问,并且涉案人员均为亲属关系,串供可能性极大。

三、调查与处理

(一)注重时间节点。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后,为防止当事人串供,减少调查的人为干扰,双牌县检察院及时采取秘密调查方式,以审查其他案件为掩护,隐藏调查虚假诉讼案件证据的真实意图,达到出其不意、快速突破的效果。

(二)突出外围调查。为了不打草惊蛇,双牌县检察院采取从外围调查的方法。一是前往银行调取卢某华名下所有开户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调查借款时间前后是否有大额资金的存取记录。二是侧面了解卢某华个人经历与经济收入,重点调查卢某华是否具备借款60万元的经济能力。三是向法院调取该案的民事、执行卷宗,核实卢某华领取执行案款后的资金流向。

(三)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双牌县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快速推进虚假诉讼案件办理,有效解决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刚性不足的问题。卢某华与卢某文、卢某丽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中,办案人员整理好证据后,第一时间将该证据材料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突审核实,一举突破了卢某文、卢某华等人的口供,使该案成功告破。

四、典型意义

(一)坚持精准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双牌县检察院将发现的虚假诉讼问题与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沟通,引起法官对虚假诉讼的警觉,督促法院对虚假诉讼高发的案件类型进行排查、梳理,防止法官因案件多、审限紧,关注不充分导致虚假诉讼蒙混过关。

(二)依法能动履职。对已经形成判决或调解协议的虚假诉讼,由法检两院共同采取快速补救措施。双牌县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双牌县法院迅速启动再审,依法重新作出裁决,切实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维护司法公信。当事人通过虚构案件事实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达到逃避其他民事判决执行的目的。此类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表面上看是当事人在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义务,实质上是利用合法形式达到非法目的,突破了调解各方的私益范围,损害了第三人利益,严重妨碍了司法秩序。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保护了第三人合法权益,还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司法局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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